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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场须知--2007年普通本科“2+2”、“专升本”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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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 “2+2”、“专升本”考试考场须知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第六教学楼 点击查看: 校园示意图 三、考生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查验。 四、考生不准携带具有记忆或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电子辞典、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夹(携)带纸条、书本等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物品请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五、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代为借还。 六、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准离场。 七、答案必须写在试卷中,写在草稿纸上无效。除按要求在密封线内写明姓名、准考证号等之外,卷面上一律不得出现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记。 八、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原就读学校。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07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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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4-3
点击数:1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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