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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鼓励和吸引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特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奖项设置、奖金数额、申请条件

1、特等奖

金额:10000/

条件:高考总分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500名。

2、一等奖

金额:5000/

条件: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考文化总分列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三,且高考总分高于当地第一批控制线60分及以上。

②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

3、二等奖

金额:3000/

条件: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考文化总分列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五,且高考总分高于当地第一批控制线40分及以上。

②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

③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三等奖

金额:1000/

条件: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

二、满足多项条件者,按所获最高奖项发放。

三、未按时报到的新生,不得参加评奖。

、评奖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由本人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学校规定报到日期交至所在学院,新生高考成绩排名信息由招生办公室提供。

2、学院审核。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3、学校审批。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新生颁发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于2007级新生起实施。

 

 

 

 


时间:2007-6-23 点击数: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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