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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巍巍”爱心助学基金介绍 |
一、设立背景 该项基金由我校校友倡议并捐赠,首期捐赠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全额资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四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求学成才。 该项基金的倡议和捐助者,勉励受助学生奉行“受惠感铭、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美德,日后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回馈社会,传递爱心,带动更多的人奉献爱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捐赠人代表等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工作由学生处负责。捐赠人担任管理委员会名誉会长。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的本科生。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生活俭朴,第一志愿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并被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巍巍”爱心助学金。 (1)由于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收入中断,学习和生活困难者。 (2)因发生火灾、伤亡、恶性疾病及其他意外情况等,致使家庭经济条件恶化,学习和生活困难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无力支付本人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4)来自老、少、边贫困地区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民政部门优抚对象、孤儿等。 3、评选名额及金额: 2008年暂定资助名额为5名,资助金额为每位学生每年一万元。 4、评选程序: (1)新生报到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作相应的了解和调查,出具书面意见,附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及以上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报给学生处; (3)申请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巍巍”爱心助学金申请表》; (4)“巍巍”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议; (5)基金管理委员会安排受助者签订受助承诺书(一式两份); (6)基金委员会发放助学金(每年分两次发放,其中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受助学生的学生生活情况评估一次,对不遵守基金章程、申报信息虚假、助学金使用不当或违纪的学生,将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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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23
点击数:5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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